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实行智能收银管理,现通过公开询价的形式确定一家制造服务商,拟对亚峰停车场内的47路、58路、209路、39路4条公交线路约58部车辆进行投币机改造及自助收银柜项目采购安装,欢迎符合资质的制造服务商参与报价。
一、项目名称
4条公交线路约58部车辆投币机改造及自助收银柜采购安装项目。(最终以实际改造车辆数结算)
二、 项目货物一览表:
品种 |
预估车辆数(部) |
采购最高控制单价(元/部) |
采购最高控制总价(元) |
改造及安装期限 |
质保期 |
旧投币机改造及自助收银柜 |
58 |
1700 |
98600 |
改造及安装工期为30天(自然日),以签合同之日算起; |
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|
注:1、报价不能高于最高控制价;
2、报价金额均为含税金额;
3、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维护服务;
4、最终以实际改造车辆数结算。 |
三、项目需求
在不改变原投币机尺寸及固定方式,不影响投币机现有功能的情况下,对4条公交线路约58部车辆的投币机进行改造,以及相关配套的自助收银柜硬件设备、软件系统的采购安装。以实现自助收银,实时平台监管、数据统计分析的管理功能与公交ERP系统对接,并符合我司提出的技术要求。(详见附件一)
四、制造服务商资格要求
1、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2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服务商;
3、资信良好,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;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。
五、报价材料的递交和要求
1、参加报价的制造服务商应将报价相关材料盖章后全部装在密封袋中,并在密封口上加盖报价人公章,于2023年6月9日10点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我司,收件地址: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249号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票证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;
2、报价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,报价人应对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做出承诺,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。(详见附件二)
六、评标注意事项
1、评标时间:2023年6月9日10点;
2、评标地点: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票证中心;
3、评标原则:以采购单价最低有效报价者确定为4条公交线路约58部车辆投币机改造及自助收银柜采购安装项目的最终制造服务商;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相同有效报价,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制造服务商。
七、其他
1、参加报价制造服务商若对本次报价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票证中心林伟,联系电话13609581413/0591-7576121;
2、本项目解释权归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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